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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信箱 林智堅指台大刪校友信箱「論文資料無法周全」 校方:3年前已通知校友備份 林智堅

[新頭殼newtalk]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近日深陷碩士論文抄襲爭議,他在聲明中表示,自己在台大的信箱遭刪除,導致部分論文資料遺失。對此,台大校方今(29)日回應,指出在3年多前,就請畢業校友自行備份個人在學期間重要信件,「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」不負擔保管責任。

被指控碩士論文抄襲,林智堅以個人電腦幾年前曾經更換,以及台大信箱遭刪除為由,表示論文資料可能無法周全。台大今天表示,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(計中)提供畢業校友信箱終身保留服務,主要是保留email address,避免與同學或母校師長聯絡中斷,由於新舊系統的軟體架構不同,畢業校友須進行電子郵件系統的轉換,且信箱容量上限也會縮減。

台大說明,校方自2018年5月份開始,進行畢業校友的電子郵件系統轉換,分別透過校園公告及信件通知方式,請畢業校友自行備份個人信件,或者將重要信件轉寄到新系統或私人信箱,因此校友在學期間的重要信件,「畢業後需自行備份保留,計中不負擔保管責任」。

資料來源:新頭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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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益法律事務所 王鴻薇提新證 林論文發表晚於竹科報告 王鴻薇

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涉抄襲風波擴大,台北市議員王鴻薇9日再曝兩項證據打臉林智堅,首先林的中華大學論文封面照片登載發表時間為2008年8月,比同年7月竹科管理局委託案的結案報告還晚,其次科管局的合約內容,也明載著作權歸屬,怒批林智堅別再鬼扯。對此,林智堅回應,有心人別再製造話題抹黑。

王鴻薇表示,林智堅稱2008年6月26日論文口試並完成報告,事實上,該份委託案報告6月20日就出爐,是在林智堅口試之前,「委託案報告在先、論文口試在後」,誰抄誰一目瞭然,且委託案是7月2日結案,但她前天到中華大學圖書館找到林的論文正本,封面印的是「中華民國97年8月」,直接證明林智堅說謊。

她指出,讀過碩博士的人都知道,論文口試後還要修正報告,口試時間不等於論文完成時間,痛批「林智堅是在騙沒有念過碩博士的人,但台灣的碩博士太多了,瞞不過大家」。

她更直言,中華大學圖書館禁止外借林智堅的論文,中華大學該說清楚理由,別替林智堅背鍋。

另外,林稱有參與委託案的研究,因此擁有著作權,王鴻薇也拿出標案合約打臉,著作權部分皆未見林智堅名字,「連老師都不敢稱擁有著作權,林智堅膽敢宣稱自己有?」

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則補充,林智堅根本就不是合約的當事人,縱使按林的說法有參與研究,但依合約第14條的第3項,廠商完成的著作其智慧財產權於完成之同時讓予機關,這是指不管參與人員寫得多認真,著作權都是竹科管理局的。

柯晨晧表示,合約載明未完成期間,未經竹科管理局同意,不得將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悉,林智堅的說法無非是陷母校中華大學於不義,等同宣告中華大學違反合約。

另合約寫道,若涉及標案著作權的使用,應該按照法令進行授權,且費用由廠商負擔,竹科管理局應該調查中華大學與林智堅,當時有無請求竹科管理局授權並透過中華大學付費。

面對論文爭議延燒,昨天正式投入選戰的林智堅說明,口試日期為6月26日,且口試前要與口試委員約時間,事實上5月就已完成,口試後也會修改。他直言「這是論文簡單ABC」,籲有心人別再製造話題抹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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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時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