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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快訊/碩士論文涉抄襲被檢舉!蔡壁如諷:我不會怪老師一直丟問題 蔡壁如

記者李俊毅/綜合報導

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因深陷「論文門」風暴,昨(12)日宣布退選桃園市長,不料,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被人踢爆,其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涉嫌抄襲,由於她2019年才取得碩士學位,外界指控是否為真,蔡壁如也給出最新回應。

林智堅退選後,論文門爭議似乎仍未停歇,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今(13日)在臉書發文指出,稍早先向蔡壁如委員母校完成檢舉, 因為初步檢視有太多不當引用,相關內容多數來自於其他論文,正在持續閱讀相關論文,晚點會補充資料,不知道當初原創性檢驗是如何通過的。他指出,希望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能就此論文內容,積極處理。王浩宇也稱,民進黨不是沙包,既然要相同標準,那就大家都相同標準,看誰的論文可以通過最嚴格檢驗。

對於外界指控,蔡壁如今在臉書發文回應,自己的論文主題是: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關注度探討,參考的文獻是「政府網站網路傳播之研究」。她是從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的角度出發,參考的是民國九十年的「政府網站」的探討。

蔡壁如說,在這個基礎上,在市政議題上加以應用延伸,兩者研究性質大不相同,這在學術研究上是正常不過的事。寫過論文的人都會知道,站在巨人肩膀上、借鑑前人的智慧,從而形塑自己研究的角度與觀點,這叫「文獻檢閱」。

蔡壁如強調,我們沒有這麼厲害,不是林智堅,不會說自己一切都是原創,再次強調:碩士生、博士生寫論文,都要有文獻作為基礎,在這基礎之上,再進行研究、進行演譯、歸納,寫出屬於自己論文的觀點和結論。

蔡壁如強調,她的論文主題與該研究計畫的方向都是探討政府網站,自然在背景說明會有些雷同,這在學術上是相當自然的事。更何況兩篇年代相差將近二十年(引用有標明出處,民國90年),政府網站功能不可同日而語,有參考價值,沒有抄襲的動機。

蔡壁如重申,總之,她的引用都有註明出處,這在學術上不構成抄襲,會主動要求學倫會,有信心說明清楚,自己寫的論文,「我記得很清楚,不會怪老師為麼一直問同樣的問題!更不會逃避說明!」

資料來源:中天快點T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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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 不忍林陣營指涉!余正煌:從沒看過林智堅論文,也懶得去看 黃韋鈞

記者鄭佩玟/台北報導

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「論文案」持續延燒。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今(28)日表示,該案另一位當事人余正煌在論文中,有三點突兀、前後邏輯相反的地方,對比林智堅論文則都符合邏輯,足以證明林智堅論文為原創,絕無抄襲。余正煌下午也透過律師回應,「從來沒有看過林智堅論文」,也懶得去看。

黃韋鈞三點說明包括,強調林智堅使用第一人稱寫作「我們進一步追問」來談民調如何進行,這是因為該民調是出自競選團隊,使用第一人稱較符合邏輯;但在余正煌的文章中一樣使用「我們」,然該民調並非他得到的第一手資料,而是林智堅所提供的資料,在這裡使用「我們」就會很奇怪。

黃韋鈞指出,第二個部分是林智堅的研究架構符合寫作邏輯,例如文中把「棄保」蔡仁堅的民調數據,作為研究依變項,以證明三腳督現象;對比余正煌的研究架構並沒有設定依變項,卻仍有依變項的段落,顯得比較突兀一點。

黃韋鈞說,第三個部分是林智堅的研究變數同樣較符合邏輯,林智堅在論文中假設選民會因為高學歷支持蔡仁堅,但使用同樣數據的余正煌則假設選民會支持林智堅,這就不太符合前文所述,高學歷的選民會支持高學歷的候選人,前後邏輯相反。

對此,余正煌下午委由律師大動作反擊,直言「從來沒有看過林智堅論文,不知道他論文寫什麼,到現在都沒看過,因為也懶得去看,跟他沒關係」。

資料來源:三立新聞網 setn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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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益法律事務所 王鴻薇提新證 林論文發表晚於竹科報告 王鴻薇

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涉抄襲風波擴大,台北市議員王鴻薇9日再曝兩項證據打臉林智堅,首先林的中華大學論文封面照片登載發表時間為2008年8月,比同年7月竹科管理局委託案的結案報告還晚,其次科管局的合約內容,也明載著作權歸屬,怒批林智堅別再鬼扯。對此,林智堅回應,有心人別再製造話題抹黑。

王鴻薇表示,林智堅稱2008年6月26日論文口試並完成報告,事實上,該份委託案報告6月20日就出爐,是在林智堅口試之前,「委託案報告在先、論文口試在後」,誰抄誰一目瞭然,且委託案是7月2日結案,但她前天到中華大學圖書館找到林的論文正本,封面印的是「中華民國97年8月」,直接證明林智堅說謊。

她指出,讀過碩博士的人都知道,論文口試後還要修正報告,口試時間不等於論文完成時間,痛批「林智堅是在騙沒有念過碩博士的人,但台灣的碩博士太多了,瞞不過大家」。

她更直言,中華大學圖書館禁止外借林智堅的論文,中華大學該說清楚理由,別替林智堅背鍋。

另外,林稱有參與委託案的研究,因此擁有著作權,王鴻薇也拿出標案合約打臉,著作權部分皆未見林智堅名字,「連老師都不敢稱擁有著作權,林智堅膽敢宣稱自己有?」

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則補充,林智堅根本就不是合約的當事人,縱使按林的說法有參與研究,但依合約第14條的第3項,廠商完成的著作其智慧財產權於完成之同時讓予機關,這是指不管參與人員寫得多認真,著作權都是竹科管理局的。

柯晨晧表示,合約載明未完成期間,未經竹科管理局同意,不得將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悉,林智堅的說法無非是陷母校中華大學於不義,等同宣告中華大學違反合約。

另合約寫道,若涉及標案著作權的使用,應該按照法令進行授權,且費用由廠商負擔,竹科管理局應該調查中華大學與林智堅,當時有無請求竹科管理局授權並透過中華大學付費。

面對論文爭議延燒,昨天正式投入選戰的林智堅說明,口試日期為6月26日,且口試前要與口試委員約時間,事實上5月就已完成,口試後也會修改。他直言「這是論文簡單ABC」,籲有心人別再製造話題抹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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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時新聞網